近年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腐败问题屡禁不止,成为权力、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整治重点。从“量身定制”招标条件、围标串标“抱团取暖”,到中标后违规转包分包、领导干部“暗箱操作”,利益输送链条环环相扣!本期廉洁课堂将揭开招投标中的腐败典型和作风问题!
一、为什么设立招标投标“红线”
设立招标投标“红线”目的是使所有参与方(包括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等)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和政策界限,维护 “公开、公平、公正” 的市场原则,防止腐败和利益输送。一旦逾越,就构成了违法违规行为,必将受到严肃查处!
二、主要表现形式
(一)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表现形式:某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资金,根据批复文件要求进行公开招标,该单位为规避招标,将项目拆分为10个小项目分开实施,每个项目投资均低于公开招标400万元的标准。
(二)不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表现形式:某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资金。根据批复文件要求采购环节进行公开招标,但该单位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有意规避公开招投标程序要求。
(三)施工资质不符合项目要求
表现形式:某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工程要求,承建单位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但建设单位与其下属企业签订建设合同,下属企业为三级资质,不符合项目建设资质要求。
(四)虚假招标
表现形式:某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前后时间逻辑都符合要求,但发现该项目在未招标的情况下已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或施工(监理)日志时间早于招投标时间,明显存在先确定施工单位并进行施工,然后才补齐相关招投标资料,形成虚假招标的违规问题。
(五)以虚假资料骗取中标
表现形式:某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为达到中标项目的目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审查资料、业绩资料进行投标,骗取中标。
(六)串标、围标
表现形式:(1)某单位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中,三家投标企业多次在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且投标文件中重要部分内容一致。(2)某建设项目,两家投标企业在同一标段进行投标,A企业投标文件后附B企业授权委托书或B企业投标文件出现A企业盖章,围标串标痕迹明显。
(七)评标委员会未能客观公正的进行评标
表现形式:评标委员会未能履职尽责,未严格审查投标文件雷同、法人授权造假、投标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业绩造假等内容,仅凭虚假资料进行评标。
三、治理招标、投标的意义和重要性
招标、投标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造公平竞争环境,预防惩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中,招投标为政商关系的构建提供了既搭桥梁又设置边界的处理模式,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如果招投标发生腐败,会直接导致政商关系亲清不分、竞争机会不公、营商生态不良,严重损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侵蚀公信力。
四、违法典型案例
01
安徽省淮南市某工程建设项目未招先建案

2023年11月前,淮南市某县干部杨某在担任某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个人决定该乡某工程建设项目未招先建,后为保证项目招投标程序完备,违规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由请托人联系邀请三家企业参与项目投标,帮助请托人和其公司中标,该项目还存在提前超额支付工程款的问题。杨某还利用职权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2024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02
河南神火集团总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侯文贤
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

2019年6月至2024年9月,侯文贤利用担任河南神火集团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便利,为河南泰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城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甘某等人在项目招投标、承揽工程、项目验收付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财物。侯文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月,侯文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3
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
周勇严重违纪违法案

2007年至2024年,周勇在任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期间,接受陕西某交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某和青岛某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等人请托,通过直接指定、暗示下属等方式干预招标投标,为请托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接受福建某工程公司请托,授意下属企业与其结成竞标联合体共同承揽某高速项目;接受青岛某家居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请托,以未招先建等形式帮其多次承揽下属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周勇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干预、操纵工程项目承揽和招标投标,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600余万元。周勇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于2024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4
张家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许玻干预和插手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2020年至2023年,许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招标公告未挂网的情况下,将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代理机构等重要信息透露给某私营企业主,并向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打招呼,帮助某私营企业主以其他公司名义组成联合体中标某水厂工程建设项目,收受其所送巨额财物。许玻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05
评标专家邓某飞、王某华等4人未依法公正履职案

2023年3月,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问题线索,反映2021年6月在南昌市某市民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中,邓某飞(所在单位:江西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某华(所在单位:江西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某1(所在单位:江西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王某2(所在单位:江西省某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名评标专家受他人请托为特定投标企业打高分并收取好处费。2023年7月,经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评标专家邓某飞、王某华、王某1、王某2等4人违法行为属实。2023年8月,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取消邓某飞、王某华、王某1、王某2等4人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各处人民币2.9万元罚款,依法没收该4人违法所得人民币35万元。
五、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处分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转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运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