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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年电子税务局短信费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TCL-ZB-25319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年电子税务局短信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灯彩街1008号云谷园区1-2-A06室

中标金额:1,38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年电子税务局短信费项目

服务范围:2025年电子税务局短信费

服务要求:通过短信平台提供通知、提示提醒等服务。通过采购短信服务,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前提下,通过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短信平台提供短信验证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方便的双因子安全认证方式登录系统,办理涉税(费)业务。服务商提供专线或者互联网接口并负责与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短信发送平台对接,及时按照要求将短信发送至指定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手机用户手机上,同时提供上行短信的功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字起生效,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服务期满,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要求,采购结果最多3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供应商资质条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满意度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雅翠、边泽宇、郭宇、李慧伦、夏虹、黄金平、徐勤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下列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年中标金额乘以三年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分段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

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

100~500万元人民币(含 500万元)按0.8%费率收取;

500~1000万元人民币(含 1000万元)按0.45%费率收取。

金额:401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6.6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0451-53611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完美平台-完美(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韩宇奇、於佳

联系方式:0451-82364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话:0451-82364703

附件:

1招标文件